从工资条看李大钊的革命底色

从图书馆主任到教授

李大钊的月薪,依据的是1917 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的《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》:蔡元培是一级校长,月薪600 元;陈独秀是四级文学科学长,月薪300元。李大钊当时不在教员序列,他领取的是五级主任的月薪120 元。

担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期间,李大钊对北大图书馆进行了一系列整顿和改革,使得北大图书馆由一个封建藏书楼变成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图书馆。1918 年10 月,北大红楼落成,图书馆也随之迁入,几乎占去整个一层楼。一楼东南角有两间房连通,外间是图书馆会议室,里间则是李大钊的主任室。也就在这个月,经杨昌济介绍,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任助理员,和李大钊一起工作了4 个多月。他后来回忆道:“我在李大钊手下当图书馆助理员的时候,就迅速地朝着马克思主义的方向发展。”

正是在李大钊指导下,1920年3 月,北京大学进步学生邓中夏、高君宇、罗章龙、何孟雄、黄日葵、王复生等19 人秘密发起成立“马克斯学说研究会”。这是中国最早的一个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团体,并得到蔡元培校长的支持。

两年的时间里,李大钊的声誉日隆。鲁迅曾回忆说,李大钊留给他的印象很好,“诚实,谦和,不多说话。”1920 年7 月8 日,北京大学评议会特别会议,全体通过“图书馆添用助教,图书馆主任改为教授”。此后,李大钊便以北大教授的身份兼任图书馆主任,1920年为政治学系教授,1921 年改聘为史学系教授。聘为教授以后,他的月薪也变成了200 元。

当时的国立大学教员分为正教授、本科教授、预科教授和助教,一共4 等,每等6 级。原则上,教员连续工作满一年就可以晋一级。

从1920 年起,李大钊先后在北京大学史学系、政治学系开设了《唯物史观》《史学思想史》《现代政治》《工人的国际运动》《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》等课程,开启了在中国大学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之先河。除北京大学之外,李大钊还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讲授课程,当时是以讲师身份计酬。讲师,在当时是一个非常设的兼职工作岗位,只按授课钟点给予酬劳,视难易程度从两元至五元不等。

受聘为教授之后仅几个月,李大钊就入选了“商决校政最高机关”的北京大学评议会,成为评议员。从1920 年至1923 年,李大钊连续4 年当选,且得票数逐年增加。

1922 年12 月,李大钊辞去图书馆主任职务,转任校长办公室秘书。1924 年以后,李大钊专注党的工作,只保留了北京大学教授的职位。此时,他的月薪已涨至280元。

三张薪俸收据

中国国家博物馆保存有李大钊在北京大学任教期间的三张薪俸收据,每月280 元的月薪都由夫人赵纫兰代领,最晚的一张是1927 年2 月1 日,此时距离李大钊英勇就义仅有两个多月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几张工资条的拖欠时间基本上都超过了半年。1926年9 月领取的薪俸是上一年3 月的,1927 年1、2 月领取的薪俸是上一年5、6 月的。其中,1927 年2 月1 日领取的只是半薪,也就是280 元的一半。

堂堂大学也会出现拖欠教职员薪俸的情况吗?这是因为当时的军阀政府为了争权夺利,经常推迟拨付教育经费。冯友兰回忆说:“有一个教授,同时在四个大学里教课,到了年节,四个大学都发不出工资,当时称为‘四大皆空’。”早在1921 年3 月15日,北京国立八校就成立教职员代表联席会议,决定联合开展索薪斗争。会议推选北大教授马叙伦为主席,李大钊为新闻股干事。马叙伦被军警打伤后,李大钊代理主席,继续领导斗争一年多。这也是造成他没有到上海参加中共一大的主要原因。

相当一段时间里,北京大学教职员的月薪都是在一个月以后分两次发放,每次支付半额,且多以“现洋五成中票五成”发放。所谓“现洋五成中票五成”是指薪俸中一半以银圆(即现大洋)支付,一半以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(兑换券)支付。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是北洋军阀政府的两大金融支柱,它们发行的钞票或兑换券(简称“中票”)在市场上贬值,很难兑现。

因此,李大钊前两张薪俸收据上的280 元应是足月工资,能一次领到较为难得,而第二张薪俸收据的140 元,明显只是半月之数。

接济贫寒青年,支持革命活动

李大钊生活俭朴,严于律己,很少在自己和家人的身上花钱。在北京大学任职之时,李大钊是出了名的乐善好施,他经常倾家纾难,接济贫寒的青年和支持革命活动,以至学校发薪水时不得不预先扣下一部分直接交予他的夫人,以免家庭生活无以为继。对此,赵纫兰没有任何怨言,将有限的生活费精打细算,让丈夫没有后顾之忧。

李大钊接济过包括刘仁静、曹靖华等人在内的许多贫困学生,从保留下来的借薪收据中可见一斑。有一张印有“北京大学用笺”抬头的信纸,“今借用大洋叁佰元”,两张专用的“北京大学教职员借薪收据”,金额分别是63元和175 元。最后一张的数额较大,是1924 年6 月5 日,由同事于树德代收的400 元的借款单据,几乎等于李大钊一个半月工资。当时,正受到京师警察厅通缉的李大钊,接到党中央派他率团去苏联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的通知。临行前,他委托于树德到北大借款400 元,作为党组织的活动经费。

李大钊的公而忘私、舍己为人,真正达到了“忘我”的境地。1920 年10 月,李大钊在北大红楼图书馆主任室秘密召集会议,成立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,并当众宣布每月从个人薪俸中捐出80 元为开展各项活动的费用。很多时候,明明工资已经捉襟见肘,李大钊还继续写借条让人到北大会计室领取,发工资的时候再扣除。在已知的早期共产主义者中,李大钊是每月资助革命最多的人。

据资料记载,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,大学教授收入相当丰厚,而且北京的生活成本较低。一个小家庭如每月有100 元,便是很好的生活了。本来,李大钊可以安安稳稳地拿着高工资在北大教书,过着富足的生活。但是,为了寻求真理,他偏偏选择了一条最艰难的道路,用自己的苦难和动荡为大众争取幸福和安稳。

李大钊英勇就义后,中外记者到他租住的府右街朝阳里3 号家中采访时,震惊不已。《晨报》《京报》等纷纷报道,“李夫人回家后,仅一元之生活费”,就连日本人主办的《顺天时报》也撰文称:“李大钊平昔不事储蓄,身后极为萧条。”

李大钊就义之后,他的生前好友纷纷为赵纫兰及孩子们捐款。这其中还包括北大同事沈尹默代领的两张“北京大学教职员借薪收据”,时间是1927 年5 月30日和6 月8 日,金额分别是224、264 元。李大钊一生中的借款,从来都是慷慨地用于党的事业和其他同志,这一次终于用在了自己的家人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