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耐庵的狗

在蜈蚣岭,打扮成行者的武松,看见一座坟庵中有个道士搂着个妇女在调笑赏月。他的道德感油然而生,清洁世道的使命感使得他“怒从心头起,恶向胆边生”,何况自从嫂子潘金莲之事后,他根本见不得男女亲热。于是,他不管三七二十一,便去腰里掣出张青送给他的刀来,“且把这个鸟先生试刀!”不料应门者是个道童,武行者怒眼圆睁,大喝一声:“先把这鸟道童祭刀!”话犹未了,手起处,铮的一声响,道童的头落在一边。

庵里那个道士手抡着两口宝剑,径奔武行者。结果又是,武松只一戒刀,那先生的头便滚落在一边,尸首倒在石上。武行者大叫:“庵里婆娘出来!我不杀你,只问你个缘故!”杀完了人,再问缘故,不是太草菅人命了吗?万幸,他杀这个飞天蜈蚣王道人算是杀对了。但是,那个道童却确确实实杀错了。

武松在蜈蚣岭杀飞天蜈蚣王道士,遥遥映照鲁智深在瓦罐寺杀飞天夜叉丘小乙和生铁佛崔道成。但是,鲁智深在杀丘小乙和崔道成之前,是经过了来来回回、反反复复的求证,证明这二人确实是坏蛋,而且,最终还是对方先出手他才应战的。

武松何以如此草菅人命?

武松的出场在《水浒传》二十二回(金圣叹本二十一回),他“因酒后醉了,与本处机密(县衙中管机密房的人)相争,一时间怒起,只一拳打得那厮昏沉”。以为打死了人,逃走江湖,躲在柴进庄上。此时的他,还很怕杀人,知道杀人是错的,如同一个乖孩子,自知做错事,会躲起来。

武松杀的第一个人,是他的嫂子。潘金莲该杀不该杀,今人聚讼不已。其实,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,武松以为该杀。更重要的是,从此以后,武松不但不怕杀人,甚至从中找到了快感,找到了成就感——他杀嫂之后获得的道德褒奖,使得他认为,杀人虽然不免于犯法,并需要承担责任,但却是在弘扬道德。

有了“打人有理,杀人光荣”的心理,杀人便不再有心理障碍。在孟州,因为报复张都监,从无辜的马夫到无知的丫鬟,张都监一家老小,包括他的夫人、养娘玉兰,以及亲随等等,武松一口气取了15条人命!加上他此前在飞云浦杀掉的4个,一天之内,他就杀了19个人!在杀人现场,他还去死尸身上割下一片衣襟,蘸着血,去白粉壁上大写下八字道:“杀人者,打虎武松也!”——杀人与打虎,都光荣而伟大。

如此自居于道德高地,穷凶极恶、草菅人命,难怪他在石碣上,乃是“天伤星”!

这样的人,最终会碰到对手的。

在孔太公庄上,他无理取闹,打伤店主人,还打伤出面制止的孔亮,赶走了所有人,独自在店里吃醉了。离开酒店,捉脚不住,一路踉跄,走不得四五里路,旁边土墙里走出一只黄狗,看着武松叫。

武松走,黄狗跟着叫。武松停,黄狗站着叫。武松追,黄狗跑着叫。武松恼恨,便从左手鞘里掣一口戒刀来,大踏步赶。那黄狗绕着溪岸叫。

武松沿着溪岸撵。撵得近了,武松看得真切,一刀砍将去。十分用力,十分发狠。却砍了个空,使得力猛,头重脚轻,翻筋斗倒撞下溪里去,却起不来。冬月天道,虽只有一二尺深浅的水,却寒冷得当不得,爬将起来,淋淋的一身水。却见那口戒刀浸在溪里,亮得耀人。便再蹲下去捞那刀时,扑地又落下去,再起不来,只在那溪水里滚。

黄狗呢?立定了,在岸上叫。这是哪里来的狗?武松一生战无不胜,竟然败给一条无名的小黄狗?

这是施耐庵的狗。施耐庵大概也是写着写着武松,不大喜欢他了,就放出一条狗来,与他作对。

小说中的情节有两类。一类是事理、性格之必然,如人行雨中,必然会淋雨,有事理、逻辑和因果上的必然,作者不得不顺着写。

还有一类是偶然,如人行路上,天却下起雨来,则是作者的安排——因为作者也可以写天没下雨,艳阳高照。这是作家的自由。

武松喝醉了,走路必然跌跌撞撞,这是事理的必然;但街角突然走出一条黄狗来,则是作者的编排。

作家“自由编排”的情节中,往往有作者的“意思”在。施耐庵让一条小黄狗从街角走出来,其“意思”,就是奚落武松。你太强了,你太要强了,最后,连狗都嫌你。连狗都嫌你,可见你的自恋与排他。连狗都嫌你,你会死得很惨。

武松的故事,到此就基本结束了。他的一生,以打虎始,以打狗终。施耐庵放出一只虎,告诉我们武松是英雄。施耐庵放出一条狗,告诉我们,武松的一生——虎头狗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