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冤

明嘉靖二十三年,也就是公元1544年的农历五月十六日,安亭镇上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毁尸惨案。

那时候,陆续五次乡试好不容易考了第二名的归有光,从昆山县城搬到安亭,在世美堂教书。然而惨案发生时,归有光没在安亭。一个月之后,当归有光回安亭知道这起惨案时,这个案子已经变得错综复杂、面目全非。

事情本来是这样的,花桥曹巷人张耀18岁的女儿,经媒人说合,嫁给了客居安亭姓汪的嘉兴富商的儿子。张家女儿过门后,便发现婆婆经常在家里和当地的恶少们饮酒作乐,胡作非为。而公公汪客年纪大了,又嗜好喝酒,整天醉得稀里糊涂任其作恶。

时间长了,恶少们竟对张女动起了坏脑筋,而恶婆婆不仅不阻拦,反而助纣为虐。张女极力反抗,他们反而把张女捆绑起来,百般折磨,最后用锥斧轮流刺砍致死。打死了人不算,竟然还放火毁尸灭迹。

最可恨的是,张女死后,这些罪人竟然串通一气,推卸罪责。

恶少胡岩的父亲胡堂,是当地的有钱人。儿子犯了人命案,他先是出钱买通了汪家男仆王秀,让他编造谎言,企图瞒天过海。而实际上,这王秀早已离开汪家好些日子了。

胡堂又出钱收买了张女的娘家人。张女的祖父张金炳见钱眼开,拿了胡家的钱便劝儿子张耀,放恶少胡岩一马,要告只告另一个恶少朱旻。

而那个叫朱旻的恶少,一开始就谎称自己不在场,没有参与加害张女的恶行,因此并没有被官府收押起来。

只有一个叫周纶的恶少,被汪家婢女指认用凶器害了张女,他自己也向官府供认了。

然而归有光通过一一走访目击者和知情人,确切地了解到,大火烧起来的时候,胡岩是赤着身子冲出房屋的,身上只披着一些草编,因为他丢下的衣裤上全是血迹。典史官验尸时,本来就说张女喉咙下有被刺的刀孔,目击者也亲眼见抬出来的张女遍体鳞伤,但殓葬的仵人却收了胡家的金钱空口说瞎话,报告县府说张女身上根本没伤。

一个小小的地方,出了如此大的人命案,又有好多老百姓亲眼看见案发的现场,民愤极大。知县张重,迫于舆论压力,只能做做样子,先把胡氏父子暂时抓了起来。但张重既不想得罪有钱有势的胡家,又生怕把这恶性惨案报上去后影响自己仕途,于是找了一些当过官的乡绅出主意。听了那些人的话,知县张重便抓了与这案子没有一点儿干系的汪家男仆王秀做替罪羊,又说张女是自杀身亡。就这样,官府堂而皇之地把胡岩等犯人全给释放了。

知县判案,颠倒黑白,激起了归有光的无比愤慨,他秉笔直书《书张贞女死事》,痛斥罪犯,伸张正义。

与此同时,归有光一连写了《与李浩卿书》《与嘉定诸友书》《与殷徐陆三子书》《答唐虔伯书》《答俞质甫书》等书信,联络嘉定的朋友唐钦尧、李浩卿、殷都、徐学谟、俞质甫等人,又写了《上方参政书》,呼吁当地文士向司法机关请愿。同时,又召集同乡冯淮、杨伟、殷子义等人为张女作哀词、悼词,宣扬张贞女的不屈,为张贞女鸣冤。

归有光又联合唐钦尧、潘士英、张荆等嘉定有名望的人士,面见知县张重,分析案情,晓以大义。

这时,恰逢知县张重到县学堂给学生训话,读过归有光文章的学生们纷纷向知县请愿,要求官府秉公执法。也许是受到良心的谴责,知县张重这才又派衙丁抓捕胡岩、汪妪等犯人,并把为首恶少胡岩五花大绑捆结实了,用墨汁涂在脸上示众,祭慰贞女。

重新抓回监狱的胡岩,仍不死心,用钱贿赂监狱守卒,用毒药把汪妪给害死了。汪妪被灭了口,昏庸无能的知县张重,更不知如何判决是好。反反复复,一起骇人听闻的冤屈惨案,竟然一拖拖了四五年。

在这四五年里,归有光一次次义愤填膺,奋笔疾书,为张贞女呐喊申冤。当官府进退两难、陷于僵局时,归有光决不气馁,以笔为刀枪,连续撰写了《张贞女狱事》《张氏女子神异记》《祭张贞女文》《招张贞女辞(并序)》等一大批文章,并广为传播。

归有光的这些文章,不只澄清了冤案的事实,为张贞女申了冤,讨回了公道,揭露了罪犯的滔天罪孽,逼着官府公正判决,更揭露了当时世风日下、道德沦丧、毫无廉耻、官场昏庸的社会现状。

五年过去了,在归有光一篇篇战斗檄文下,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民愤声讨中,官府再也无法掩盖事实、徇私枉法,那些加害张贞女的恶少,终于一一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