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19世纪西方名著篇幅那么长?

西方经典文学,尤其是19世纪经典,为什么篇幅都很长?

这先得说一下19世纪写小说不算是赚钱的买卖,那时出版业远没有今天这个规模,读者也仅限于上流社会,写小说更多的是为了名垂史册,而不是为了赚钱,因为想靠小说赚钱实在太难了。

比如邦雅曼·贡斯当,今天他以一个伟大的自由主义理论家着名,1815年前后他以政治家出名,更早的18世纪末则是以才子兼社交红人着名。他写过一本小说叫《阿道尔夫》(1806年),卖给书店老板,老板给了他一万法郎,但不是一次付清,而是五千法郎金币和五千法郎期票,印了三千本,然后1830年以后才卖完。

在19世纪你呕心沥血地写了一本小说,一辈子就写了一本书的人比比皆是,然后你拿去书店卖给有出版权的老板,他是给不了你多少钱的,除非你们有长期的合作。你的书好卖,销量够高,同时你还能不断地供货,源源不断地写出新书来,你的收入才能稳步提高,但是高能高到什么地步呢?

雨果流亡比利时的时候,为了给家人留下足够的财产——决定写《悲惨世界》。他要价两百万法郎还是一百万法郎,这笔钱不算多,即使是两百万法郎,按照当时的利率也无非就是十万法郎的年金,那已经是巨资呆滞的第二帝国末期了。而在雨果的年轻时代,他因为悼念贝里公爵的诗一炮打响,成为夏多布里昂力挺的文坛小霸王的时代——他写一本小说能赚多少钱昵?《巴黎圣母院》可以作为一个标本。雨果有一天在熟悉的出版商店里闲聊,说:“我写了一本小说:在中世纪,有大教堂、大学生、美女、怪人、腐败的贵族,你觉得值多少钱?”书店老板当即给了他五千法郎的现金,还开了一张一万法郎的期票,然后表示拿到书之后再给另一半——也就是说《巴黎圣母院》大概值三万法郎,三万法郎在复辟王朝时代是什么概念呢?一个时髦单身汉一年大概需要两万法郎来应付各种开支,但是雨果拿到的是期票——提现要打折扣,雨果还是已婚男人,所以他如果没有财产纯靠写作想让一家人过上体面的日子,他需要一年写两本《巴黎圣母院》,这还是在他已经一炮打响的情况下。

真正把小说变成捞钱买卖的是报纸的兴起,之前的连载小说都是在刊物上,比如俄国文学的霸王的《现代人》,上边登短篇、登节选和评论,但是那样的刊物发行量并不大,考虑到穿越和公共场合陈列,阅读量是发行量的十倍,读者也并不多。

但是到19世纪中期以后报纸蓬勃发展,尤其是有个广告收入,报纸价格不断下降,连载小说的稿费就水涨船高,尤其是像大仲马这样的红人,报纸按行给钱,所以就写一些非常简短的句子也算一行,尤其是对话最适合用来凑行:

“真的吗?”

“真的。”

“您确定?”

“确定!”

“这么不要脸地骗稿费吗?”

“是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