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公共生活

一位青年艺术家租了一个空间,每个月付租金4万元。过去3年,他的经营日益困难,团队也解散了。他最新的志向是,自己挣钱维持这个空间的运营。

这个空间可以用来办画展,最近在举办一些辩论活动。每周六,这里都要举办名为“明亮的对话”的辩论活动,话题多种多样,参加辩论活动的是各行各业的年轻人。对他们来说,辩论和交流的过程,比辩论的结果更重要。

空间的“老板”经常要去外地打工,所以空间不提供任何服务。有一些饮料和啤酒放在那里供大家饮用,只要扫二维码支付费用即可。前几天,突然有人制定了一份空间的“公约”,主要内容是要求大家保持和爱护公共卫生,最后走的几位“同学”负责将桌椅归位,并打扫好卫生。

在成都,也有一些这样的“非营利模式”空间。一位朋友在市中心租下一间房子,用来播放纪录片和举办各种讨论会,也没有经营人员,靠一份“公约”维持运转,目前一切顺利。

一位经常参加活动的女性朋友,在活动结束后非常卖力地打扫卫生。她家境优渥,自己家里的家务都聘请保姆来做。据说她妈妈知道她在外面如此勤劳时,非常惊讶:“你真的还要干活吗?”

在她身上,我看到了人投身于公共服务的热情和可能性,为公共生活付出,似乎本身就有一种魅力。这不仅是体力劳动,也是精神活动。

这里的核心“会员”有30人。每个人都有权在这里举办活动,也可以带朋友来玩。空间的“公约”相当详细,除了最后走的人负责打扫卫生,还有“不准在室内吸烟”这样的硬性规定。

一天晚上,空间的负责人唐老师和几位老朋友来这里聚会,有人想吸烟,就从室外拿了烟灰缸进来,在茶室里吸烟。尽管离开的时候进行了打扫,吸烟的痕迹依然在第二天被一位来看书的年轻人发现了。他在群里提出了严厉批评:“吸烟请去室外,室内不允许。”

唐老师有点尴尬,在群里解释:“昨晚实在太冷,就允许朋友在室内吸烟了。”唐老师承担空间的房租,也是空间真正的“主人”。“会员”的活动和日常协商,创造了一种高于个体的约束力,让他这个“老板”不得不服从。

这个约束力就是“公共”。“公共生活”也是一种需要学习才能具备的能力。每个人都有潜力,因为当一个人“为他人”时,大家就能更好地生存下去。但是,真正的“公共生活”要复杂得多,它需要奉献热情,需要克服自我的局限,也需要真正的“创造”。文化活动,最终会创造出一种新文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