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的租房族和他们的收入

白居易:长羡蜗牛犹有舍

自古以来,租房子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。

在中国古代,租房的名人很多。比如,白居易就是着名的租房族。早年他到长安参加吏部举行的书判拔萃科,虽登第,但拜官后因品级低、俸禄少,长时间买不起房,被迫当起了租房族。《卜居》一诗就体现了他的这种落魄:

游宦京都二十春,贫中无处可安贫。

长羡蜗牛犹有舍,不如硕鼠解藏身。

且求容立锥头地,免似漂流木偶人。

但道吾庐心便足,敢辞湫隘与嚣尘。

当时,他租住在常乐坊,但不久又搬了出去,估计是因为租金的问题。长安城居民分布东多西少,常乐坊就在东部繁华地段,距离兴庆宫仅有一坊之隔。此处的房租一定不菲。搬走后,他跟元稹、周谅等人在永崇坊的华阳观租房居住。

华阳观是一个道观。唐代的寺院和道观功能很多,可当旅馆,可当学校,可当安厝之所。而且寺院、道观很宽容,不会用清规戒律来约束租房者。因为宽容和租金低廉,很多无房族选择居住在寺院、道观。

到了元和二年(807 年),白居易成了翰林学士,又迎娶了杨汝士的妹妹——没买房并未影响他结婚。白居易结婚之后,依旧没有买房,但搬出了华阳观,来到新昌坊,在那里又租了一个房子。新昌坊也有问题,它位于长安城东部偏南,离上班的宫城或者大明宫比较远——一般官员在皇城或者大明宫南半部上班,而白居易供职的翰林院在大明宫右银台门内,距离更远。每天上下班,尤其是冬天,那个滋味实在不好受。

杜甫也一样。杜甫很穷的时候还不如白居易。白居易在长安起码还租得起房,杜甫则租不起长安城内的房子,不得不到长安东南郊外,在汉宣帝的杜陵附近租了一个房子,所以他自号“杜陵野老”。又因为旁边还有个少陵,是许皇后的陵墓,他又号“少陵野老”。

总之,自古以来租房族的日子大多过得不容易,但这也是很多人必经的一个人生阶段。

希望听完接下来的故事,正在租房的你能打起精神。白居易刚来长安时根本买不起房,但到了中晚年,日子就过得十分逍遥,尤其是后来在洛阳买下了履道坊的住宅。这座院落位于唐代洛阳城东南履道坊西门内西北隅,今狮子桥村东北约150米处,为白居易53岁时所购。1992 年,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这座院落进行了考古发掘,历时140 天,发掘总面积达7249平方米。发掘出的主要遗迹有坊间道路、水渠、房屋居址、园林中的瓦渣小路等,出土了大批唐代遗物,还发现了白居易制作的经幢“佛顶尊胜陀罗尼”及“大悲心陀罗尼”。

白居易青年和中晚年迥然不同的生活水平与其名气的变化密切相关,这就要说到唐代文人的主要收入来源——写碑文,写墓志铭了。

唐代文人的主要收入来源

唐朝文人当官后,除了俸禄,给人写碑文、写墓志铭也是一大收入来源——撰文也好,书碑也好,如果名声大,这笔收入甚至会超越俸禄。当时甚至出现了这样的场景,有达官贵人去世,文人争相上门兜售自己,争为死者写碑铭。

当然,如果是着名文人,丧家会主动上门求写碑铭,甚至有时会求而不得。柳公权就是典型,他是着名大臣,又是书法大家,润笔收入颇丰。据《旧唐书·柳公权传》记载,当时请他写碑文、写墓志铭的人很多,以至京城若有人父母去世,不请柳公权书碑就会被责为“不孝”,所以柳家总是门庭若市。柳公权存碑之多在唐代着名书法家中名列前茅。

但“吃人嘴软,拿人手短”,既然是收钱办事,“谀墓”现象就不可避免。所谓“谀墓”,就是为死者说好话,有时甚至完全脱离实际,颇遭人诟病。这种现象其实很普遍。例如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之,其人以采花贼之名为人熟知,是典型的纨绔子弟,最后在被流放的路上自杀于岭南韶关,但《大唐故贺兰都督墓志》不仅回避了死者自杀的事实,还对死者的品德进行了一番夸赞,甚至说“木秀风摧”,暗示死者是“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”。

也有人坚持原则,面对巨额报酬毫不动心。例如韦贯之,他是严肃且有原则的大臣,进士科出身,后来历任中书舍人、宰相等职。《唐国史补》卷中记载:“是时裴均之子,将图不朽,积缣帛万匹,请于韦相贯之,举手曰:‘宁饿死,不苟为此也。’”韦贯之非常瞧不起裴均,此人为了仕途竟然当了宦官窦文场的养子,还曾经助纣为虐,帮助宦官绞杀“永贞革新”,故为君子所不齿。其子以重金求韦贯之为父亲撰墓志,韦贯之断然拒绝。

白居易晚年优渥的生活条件与他中年以后响亮的名声直接相关。和柳府一样,白府也是“顾客”盈门。不过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白居易在这方面遭人诟病不多。他一生的莫逆之交元稹去世后,元家请白居易书写墓志铭,而且按照行情给白居易奉上了巨额润笔。白居易推脱再三,元家执意要给,白居易最后决定将这笔巨资捐赠给洛阳香山寺,以为功德,而且声明“凡此利益功德,应归微之(元稹)”。

古往今来,名气与财富往往相关,这是普遍规律。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景象:有才干的人可以合法致富,贫穷的人可以通过努力致富。大家不仇富,也不鄙视贫穷,每个人都坦荡地活在这个世界上。